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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及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北京市及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工作(以下简称联系交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交友的范围

(一)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主要范围:

1.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2.党外代表人士,主要包括: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担任民主党派区委委员以上职务的人士;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学校民主党派组织主委、副主委;无党派代表人士;学校各统战团体负责人。

(二)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主要范围:

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本单位党外高级知识分子。

二、联系交友的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充分信任,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

2.坚持“求同存异”,不断增进与党外人士的共识。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积极引导,使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中央、与学校党委保持一致,同心同德,共同为国家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献计出力。

3.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营造宽松、和谐、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

三、联系交友的内容

1.了解和掌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开展以及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情况。

2.就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要事项以及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向联系交友对象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加强与联系交友对象的沟通、交流,促进共识。

3.关注所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沟通想法,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关心联系交友对象在教学、科研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联系交友的措施

1.明确联系交友名单。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3名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团体)和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拟定报党委常委会确定;各学院(部、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每人联系3-5名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名单需根据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具体情况确定,报党委统战部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并备案。

2.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支持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统战活动,关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的自身建设,视情况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的活动;每学期至少与联系交友对象主动开展一次谈心,了解他们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党外干部提拔、交流、离岗、受到表彰等重要时刻,在重大节日、党外代表人士生日、生病住院等特殊时期尤其要注意联系慰问,代表学校表达对其政治上、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增进友谊,加深感情。

3.实施联系交友考核制度。要将校、院(部、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落实情况列入各级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报议题,列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总结及述职报告,纳入组织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

4.完善联系交友反馈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记录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情况,如实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登记表》,及时向党委统战部反馈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对学校建设及改革发展等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统战部每年督促检查反馈信息,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加强和完善校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工作的意见》(外经贸学党发〔2001〕43号)同时废止。